项目概况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双泵透析机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栏”(https://www.hhzyy.com/6/articles?page=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4: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内控办法》、《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院内自主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对双泵透析机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招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双泵透析机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双泵透析机3台
2.3 预算金额:五十九万九千
2.4 最高限价(如有):五十九万九千
2.5 采购需求:双泵透析机3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2.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2.7 供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8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2.9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
4.2 地点:意向供应商在“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栏”(https://www.hhzyy.com/6/articles?page=2/)查看采购公告并在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3报名资料:
①营业执照;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④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各位意向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5日17:30前将纸质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到邮箱(zbcgb202401@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文档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扫描件必须清晰,模糊不清的将视为无效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873-3722908。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30分(北京时间)(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1日)。
5.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一号住院楼负一楼医学装备部会议室。
5.4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一号住院楼负一楼医学装备部会议室。
5.5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00分到14:30分提交响应文件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栏”(https://www.hhzyy.com/6/articles?page=2/)上发布,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磋商申请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磋商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7.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7.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
7.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4年1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7.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4 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7.5 磋商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锡缘路1号
电话:0873-3722908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