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3“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公告》,为做好此次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2023“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工作,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详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1.三类人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四类人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审核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

2)审核地点: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科教信息综合楼2号会议室。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2023年应届生须有学校盖章);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医师资格证;

5.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逾期未到者或未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四)审核确认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审核单位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考核)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

    二、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人员

报名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考核)方式

三类人才直接进行考核,四类人才采取面试方式。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1.三类人才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三类人才考核地点: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用经历业绩考评和临床病例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科研创新、专业技术等方面能力。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3720上午8:00准时到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科教信息综合楼二号会议室报到抽签2023720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科教信息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六)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专业技术等方面能力,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

(七)面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三类人才由考核组根据考核评价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合格进入下一环节。

2.四类人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考官的评分计算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面试(考核)纪律

考官、应试考生在面试(考核)过程中通讯工具在抽签时须关闭上交监督员和工作人员保管。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与今年任何一名考生及考生家长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此次面试(考核)考务工作。

(三)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本次面试(考核)考官或工作人员资格,或报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考核)考场纪律的考生,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202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