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平稳有序。根据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周密细致做好复试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主体责任,招生单位是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确保安全平稳。
二、组织实施
(一)医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管。
(二)教学管理科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复试、录取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医院官网对考生公布,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3月17日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学院第一责任人。需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程组织、全程监督、全程管理。
(四)按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无亲属报考专业研究生的复试专家5名、复试秘书1-2名、复试助理1-2名、监督巡视员)。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五)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
三、资格审核
采取网上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进入复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本人亲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通过审核合格后允许复试的考生才可以进入现场复试。
(二)进入复试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费缴费凭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复试小组通知的复试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三)通过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打印《复试通知书》,凭通知书参加复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
拟于3月24日开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24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五、复试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与上海路延长线交叉口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科教信息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六、复试方式
现场笔试+面试。
七、复试内容及复试相关要求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科研思维和素养,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一)复试笔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课、专业外语;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25%)、综合素质和能力(25%)、科研和临床能力考核(25%)、外语水平和能力测试(25%),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小组有专人负责记录,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及时对考生作出客观评价,并按有关要求给出具体的复试成绩和明确的复试结论并告知考生。
(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环境选择独立、安静、明亮房间。
(五)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报考的学位类别分别认真填写《昆明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昆明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经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将登记表和复试的有关附件材料,经医院教学管理科审核通过后,3天内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定向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七)复试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复试场所周围逗留。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并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公示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复试小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导师确定
导师确定由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专业兴趣、培养潜质及学生意向等综合统筹安排,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
十、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医院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红河医院教学管理科电话:0873-3720082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红河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873-3720044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红河医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