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平稳有序。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高质量医学人才。

  二、工作原则

  (一)严格管理,公平公正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全面考查,科学选拔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计复试流程和复试试题;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强化对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三、组织实施

  (一)医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管。

  (二)复试小组在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复试、录取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3月24日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及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按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无亲属报考专业研究生的复试专家5名、复试秘书1-2名、复试助理1-2名、监督巡视员)。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五)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符合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进入复试的考生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提交复试材料审核,通过审核合格后允许复试的考生,才可以进入现场复试。

  (三)进入复试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初试成绩单》、网上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复试小组通知的复试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五、复试时间

  3月28日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24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六、复试方式

  现场笔试+面试。

  七、复试内容及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科研和临床能力考核、外语水平和能力测试。

  (二)复试小组有专人负责记录,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及时对考生作出客观评价,并按有关要求给出具体的复试成绩和明确的复试结论并告知考生。

  (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记录。

  (四)复试环境选择独立、安静、明亮房间。

  (五)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报考的学位类别分别认真填写《昆明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昆明医科大学专业学位是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经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将登记表和复试的有关附件材料,经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3天内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复试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复试场所周围逗留。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复试小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复试结束后一天内公示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复试小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医院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红河医院科教部电话:0873-3720083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红河医院党办纪检察室电话:0873-3720044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红河医院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