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5日上午,红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涛、红河州社保局副局长张伟华、工伤保险科科长仲永刚、待遇服务管理科副科长马莎娅、蒙自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付成刚,蒙自市社保中心主任孙丽珠、副主任孙海玲及工伤科张驰莅临我院举行“云南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授牌仪式,我院党委书记李卫、副院长张贵福及相关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代表参加授牌仪式。
会上,我院党委书记李卫同志从医院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和科研教学等五个方面向与会的领导作了介绍。李卫书记表示,新院搬迁后,我院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有了质的提升,学科建设越来越厚实,医疗服务能力更加专业,我们有能力和实力为工伤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随后,我院张贵福副院长作了《工伤医疗服务工作报告》,张副院长对我院的工伤管理、医疗服务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作了详细汇报。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工伤医疗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院内工伤管理体系、有专职的部门和人员管理工伤医疗工作,有严格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合理合规使用,使每一位来院就诊的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于涛副局长表示,根据人社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指导意见,我省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按照“属地签订协议、全省互认通用”的原则开展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作为红河州内一家医疗资源丰富,大众认可的医院,经过蒙自市人社局推荐、红河州人社局评估后确认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为“云南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工伤基金省级统筹后,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但同时也意味着更加规范和严格的管理,此次授牌,是人社局、工伤保险科与医院新一轮合作的开启,也是更深一步的合作体现,人社部门将与医院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规范工伤医疗、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管理,做到规范合理的救治工伤患者,把工伤基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