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为应对全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红河州卫生健康委紧急下发《关于成立红河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的通知》,正式将我院确定为全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收治机构,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20201月26日下发《关于印发红河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和确认程序的通知》,为我院开展相关诊疗救治活动提高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我院感染科霍松主任任组长、呼吸科何丽芬主任任副组长、影像科普福顺主任、检验科白云辉主任、重症医学科陈朝明主任及部分外院专家为组员的州级诊疗专家组开始了认真细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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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全州首例疑似病例顺利收治我院感染科负压病房,专家组紧急召开会议,于凌晨2点完成院内会诊,1月26日专家组在州卫健委领导、召集下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确诊了我州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依据指南并结合临床经验,确定了患者营养、抗感染、对症治疗的方案,每天进行联合查房,修订治疗方案,在患者出现心理应激时及时邀请我院临床心理科进行心理干预,确保患者病情可控并平稳恢复。随着全州陆续发现的输入病例转诊到我院,专家组成员不辞辛劳、不分昼夜,及时按照更新的诊疗指南对病情进行诊断确认、制定诊疗方案。1月30日22:30专家组依据患者临床表现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指导,做出我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出院的建议,1月31日患者顺利出院。
       目前,我州六例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均在在专家组指导下接受了标准、规范的诊疗服务。专家组全体成员郑重承诺:疫情一日不退,工作一日不息,以严谨求实的精神,为全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工作提供专业指导。